本交易所以公開喊價形式於交易大堂進行買賣,是香港黃金市場傳統的交易方式。交易所參與者的代表在交易大堂內以粵語喊價,輔以手號進行交易。當買賣雙方交易後,於十五分鐘內,沽方負責填寫交易登記票據,交買方確認後再將其提交給交易所進行交易登記及更新每名交易所參與者的存欠倉,以控制風險。
交易時段:
星期一至五
上午9時正至中午12時正; 下午2時正至5時正
成色 | 99 |
合約單位 | 100 金衡両 |
報價單位 | 港幣 / 金衡両 |
最少喊價單位 | 每金衡両港幣5角 |
倉費 | 每100金衡両計算 |
倉費議定時間 | 星期一至五 | 11:00 |
公價議定時間 | 星期一至五 | 早市 - 11:30 午市 - 16:30 |
備注 | 1金衡両 = 37.429克 |
「港元公斤金條合約」是本交易所於2002年加入的交易產品,合約細則如下:
成色 | 999.9 |
合約單位 | 100 金衡両 |
報價單位 | 港幣/克 |
最少喊價單位 | 每克港幣1分 |
倉費 | 每公斤計算 |
倉費議定時間 | 星期一至五 | 11:15 |
公價議定時間 | 星期一至五 | 早市 - 11:30 午市 - 16:30 |
備注 | 1金衡両 = 37.429克 |
所有經交易所交易大堂以「公開喊價」進行之合約買賣, 買賣雙方須各付每宗合約的交易徵費予香港黃金交易所
99金合約(100金衡両) | 每合約收費:港幣 $10元(單邊計) |
99金宿倉費(100金衡両) | 每合約收費:港幣 $5 元 |
港元公斤金條合約(1公斤) | 每合約收費:港幣$3元(單邊計) |
港元公斤金條宿倉費(1公斤) | 每合約收費:港幣 $2 元 |
本交易所是一個將現貨及期貨結合為一的市場,既有現貨交收,但又可通過支付倉費,延期交收,因而產生期貨的功能。倉費於以下時間在市場公開議定,屆時有意交收現貨金條的交易所參與者分別登記上板,由現貨供求及港元利率的高低以決定是日的倉費。
星期一至五
如果現貨黃金需求較大,收取黃金的買家可向要求延期交出黃金的沽家索取倉費,以作補償,即由沽家(持淡倉者)付倉費,買家(持好倉者)收取倉費,行內術語稱為〔高息〕或〔加倉費〕。 同一道理,如果現貨供應較多,即套現需求較大,要求延期交收的買家付倉費,沽家可收取倉費,此稱為〔低息〕或〔低倉費〕。 如果認交與認收實金數目相等,買賣雙方均無異議時,倉費便作訂定論,假如買賣雙方都不用付息的話,行內稱為〔平息〕。 為防範操縱,市場對倉費的變化設立規限,這制度為倉費的變化設立上限及下限,分為5級,假如現貨交收不平衡持續,到達每級頂限後,須維持3天(包括星期六、日及香港公眾假期)才能升級。
每級最高倉費(以公價每 1,000 元計算):
級別 | 每天利率 | 伸算年利率(約) |
1 | 0.03% | 11% |
2 | 0.04% | 15% |
3 | 0.05% | 18% |
4 | 0.06% | 22% |
5 | 0.07% | 26% |